中财网:午夜宅男网-殷商的贵族武士与普通武士
专业武士是完全脱离了一般产业,而将战争活动作为一种职业的武装者。这种战争职业人员的出现一方面是战争剧烈化和日常化的产物,另一方面也标志着社会控制力与专业精英的凸显。在龙山时期,开始出现了专门化的军事领袖,陶寺墓地的甲种大型墓葬墓主便被学者理解为职业领导军事权的首领,在战争中带领宗族武装作战。龙山时期的墓葬中流行随葬石钺,除开作为生产工具的功能,在某种情况下,钺一方面标志着王权的专制权力,另一方面还可能标识神权。在甲骨文中,用来指武器的专门字“兵”就是双手持斧钺的形象。这证明至迟到商代,钺仍被视为兵器的代表与象征。龙山时期随葬的专门性武器中,并不排除其中有一些是被作为职业军事首领之兵器与武装权力象征的。可以说,最早是在龙山时期出现了专门化和脱离了生产的职业武装者,这种武装者同时也是武装贵族,控制着社会其它方面的权力。
到了二里头时期,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现的二里头三期十座墓葬中,出土玉兵者有八座,铜兵器者至少有两座,“故到二里头三期,武士贵族阶级之形成大概不必怀疑了”,而到了殷商,1983年仅大司空村出土四十八座墓葬,其中武士贵族的墓葬就占到百分之九十。这些迹象显示,延续了龙山时代职业武装首领的演进,到了二里头时期,出现了专门性的武士贵族群体。到了殷商时期,这种群体的数量显著扩大,在贵族群体中占有非常高的比例。从龙山到殷商,战争的规模不断扩大,而神权政治祭祀与战争的产业链条也日渐成熟和制度化,职业性的武装贵族数量与比例也相应地不断上升。在龙山和二里头时期,专门化的职业武装者群体仅限于统治社会的少数精英,而商代的职业武装者除了在普通贵族群体中占有较高比例之外,甚至还有许多普通的氏族成员成为了职业武装者。这不但说明商代是一个武装化程度相当高的社会,也显示了职业武士在商代社会与战争中的重要性。
李济先生总结了商代职业武士的装备:“3300年前,一位出发到前线的战士,他的装备可以包括:(1)青铜盔;(2)皮甲;(3)强弓大矢;(4)青铜戈、矛;(5)斧、钺;(6)卷头大刀;(7)兽类小刀及磨刀的砺石。上级将领可能有一辆车。”李济先生对商代武士配备的军事装备描述是较为精确的,显示了商代职业武装力量的专门化,武士的装备大多较为齐备,从重兵器到远射武器直到最小的削刀与砺石等工具,形成了职业战争人员的配套武装。
李济先生归纳商代武士装备中的“卷头大刀”,一般是作为具有较高指挥职位的武士群体所使用。从出土卷头大刀的墓葬来看,这种武器与青铜斧钺一样,在数量、质量与大小上同墓主的政治地位高低与军事统帅权之大小有密切关系,属于一种高级武士的专用重兵器。普通的武士与一般氏族战士多使用戈、矛与弓箭而不使用这种重武器。例如,1986年安阳郭庄村出土商代墓葬的墓主即是一位贵族武士,他的墓葬中出土武器由一件青铜大刀、一件青铜戈、一件青铜钺与十枚青铜镞构成。这些使用青铜斧钺与大刀的贵族武士身份较高,其中有一些还是构成商王国社会基础的诸多氏族的族长,显示了商代氏族的高度武装化。
2001年安阳花园庄54号殷墓,是一个叫“长”族的氏族首领,在他的墓中出土了170件武器,其中有71件戈、76件矛、7件钺,还有7件玉钺。显然,一位武士并不需要数量如此众多的武器,而这位氏族首领随葬了足够武装一百多人的武器装备,实际上表明了他控制着本氏族的大量武器装备。一般的适龄男性氏族成员可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武器,但很多人可能也并没有武器,而是在需要参与武装活动时在族长那里领取装备。
除了这一氏族首领墓葬之外,郭家庄M160殷墓则出土了矛、戈、钺等一千多件武器,这一个墓葬的墓主是一个叫“亚址”氏族的族长,随葬武器中有119件戈、97件矛、906枚镞。显然,这些武器装备也是这位作为贵族武士族长所控制和收藏的。
花园庄M54的那一位氏族首领,除了控制着大量的氏族武器装备之外,他的墓中也随葬着车马器,可见作为氏族首领的贵族武士也拥有战车。他的墓葬中出土了881枚青铜镞,6件弓形器。关于这种弓形器的用途,学界有不同观点,但大多数的观点认同这是附着于弓箭上的构件,后文中将有论述。大量弓箭射击武器的出土,可以说明这位作为氏族首领的贵族武士擅长射箭。根据遗骨的分析,这位墓主年龄在三十五岁左右,死因是战死。他的髂骨骨质已经疏松,是伤口感染后引起的发炎症状。左侧股骨有一处砍伤,左臂在生前则曾经遭受连续打击,有三处锐器攻击痕迹。左侧肋骨有锐器砍痕,左后方的一处锐器穿透骨骼则是他的致死原因。
根据这些材料,我们可以知道这位贵族武士拥有战车,他个人则擅长使用弓箭。商代的战车作战,车厢中可以容纳三人,左边的战斗者负责射箭。因此这位族长在战争中站立在战车的左侧开弓,但他们的战车遭到了敌方的围困进攻,敌方在他的左侧和左后侧进行攻击,因此对他造成的伤害都是在这些方位。在车下的敌方步兵砍他的手臂,是为了造成他手中的弓箭脱手,丧失战斗能力,但他似乎仍在坚持作战,直到最后一件锐器从左后方穿透他的身体,切断了他的股动脉,最后大出血而死。从他的髂骨发炎症状来看,这位贵族武士死前就已经受伤了过,受伤后伤口发炎,说明他受伤后还存活了一段时间。但他在受伤后并没有撤退,而是继续坚持作战,直到最后战死。这些蛛丝马迹透露出的信息:是商代贵族武士具有极端勇武好战的精神,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展示了商代是一个极端崇尚暴力的时代 。
这位贵族武士的遗骸周围散布着大量的芳香料花椒(Zanthoxylum simulans),即现代的商品花椒,他残存的干化肌肉组织中还有碳化的植物种子。花椒具有防腐功能,研究人员也认为大量的花椒与死者死后的防腐措施有关。因此可以推测,这位武士在距离殷墟较远的地区作战,在“壮烈成仁”之后,因为距离商都还有较远距离,所以尸体被进行了防腐处理,最后运回殷墟的家族墓地,在举行了盛大礼仪纪念的葬礼之后埋葬。这一个贵族武士的例子,可以较有代表性地说明商代的贵族武士是如何的崇拜暴力与威猛好战。
殷墟西区M1713随葬了大批高规格的青铜祭器,从器铭可知,墓主是“鱼”氏族的首领,并多次受到国王的赏赐。他的身份除了氏族长之外,也是军事首领“亚”。他的墓中随葬着象征军事权力的青铜大刀、斧钺,还有用于武装氏族战士的戈30件、矛30件。殷墟大司空M303墓主则是“马危”氏族的首领,他的墓中随葬完整的车马器、弓箭,另外有30件戈、38件矛。这个氏族同样也是族长乘车作战,氏族战士使用戈、矛尾随步战。这几例说明殷人的一些氏族规模较小,理想常态下的武装人员是60名左右,分别使用戈和矛,在族长的率领下进行战斗。
除了氏族首领之外,商代还有一些人群也构成了贵族武士的组成部分。安阳大司空村M539墓中出土青铜鼎、甗等祭器,说明墓主是一位贵族。他的墓中随葬武器有青铜斧、钺各一、1件环首刀、1件矛、13件戈、1件弓形器、50枚镞。这位武士属于“出”氏族,身份则是一位武士“亚”。这位贵族武士的墓中随葬一定规格的青铜祭器,说明具有较高的身份。但他又不是氏族首领,他墓中随葬的13件步兵武器“戈”可以武装属于他自己的一支卫队,但不足以武装整个氏族。这位贵族武士既能使用刀、斧、矛近战,也能使用弓箭远射。此外,安阳薛家庄M3也出土青铜祭器,但身份比氏族长低,随葬的武器也正好是13件戈,可以武装自己的卫队。安阳郭家庄东南M26的墓主也是一位拥有较多青铜祭器的贵族,他墓中随葬武器有10件戈和11件矛,可以武装起一支二十人左右的小队伍。殷墟戚家庄东M269墓主也拥有一定数量的祭器,随葬武器有13件戈、12件矛,可以武装起25人的小队。殷墟西区M613墓主也拥有祭器,墓中随葬10件青铜戈。殷墟这几位武士可以被视为身份为首领之外的贵族武士代表,他们是氏族长手下的军事头目,以战争作为职业,并拥有足以装备自己卫队的武器,卫队人数在10—25人之间,平均为16.4人。此外,祭器与武器并出,也能说明这些下级贵族武士同样将战争与祭祀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在商代中期的郑州商城二里冈上层MGM2墓中出土的武器有青铜刀、青铜戈、玉戈和骨刀;BQM1出土了玉戈、青铜刀、骨镞与石戈;BQM2出土武器有青铜刀、石戈;C7M25出土了青铜刀、两枚青铜镞以及占卜的卜骨。在人民公园期C7M3中出土了青铜戈、石斧;C7M7出土了青铜戈、青铜矛、青铜钺、石斧、两件骨镞;C7M54出土了三件青铜戈、玉戚、玉璧、卜骨。这些商代中期的贵族武士墓葬中,出土了一些神权社会中宗教礼仪的物品,如玉制武器、玉璧等,还有一些墓葬中出土了巫师占卜用的卜骨。这些材料说明,在商代这样的神权社会中,贵族武士也是神权政治活动的参与者,他们其中有一些既是武士也是巫师。在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的墓葬中,也有一些出土武器装备的墓葬中出土巫师的卜骨。可见贵族武士群体中有一些人也具有巫师身份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在早期文明的“英雄时代”,巫师、祭司也兼任武士的情况较为常见。例如,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就曾记载一位祭司在战斗中战死。巫师兼任武士的现象显示,商代的战争活动与神权宗教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因此,正如上一章所总结的那样,有必要在商代神权架构的背景中去理解商代的战争-狩猎活动。
商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军事化的社会组织,因此除了上层的贵族武士之外,还有一定数量的氏族成员具有职业武士的身份。大司空殷墓一共有11座出土武器,这些只出土武器的墓葬显然是氏族组织中的职业武士。而有的墓葬既出土武器又出土生产工具,则说明有的氏族成员既是生产者又是战士。可以推知,商代氏族墓地中一定数量随葬武器的墓葬是专门性的职业武士。
这些职业武士不同于贵族武士,因为后者是往往身份地位较高,作为氏族首领,指挥一定数量的氏族武装;或者是氏族内身份较高的成员,担任下级指挥者,或者还具有巫师的身份,一定程度上参与了神权政治的实践活动。氏族中的职业武士与之不同,他们虽然属于专门性的战斗者,但身份较为低下,一般多属于被指挥的角色。在一些宗教仪式或活动中,他们还可能成为神权宗教的牺牲品——尽管在商代的历史语境中,他们可能是以一种光荣的身份被用于宗教活动,与人牲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
在安阳小屯的宫殿宗庙区乙组基址,E、F之间埋着一人、一犬,人跪对北面,身上穿着144枚贝壳,拿着一件石戈;F、G两门间埋着一人,带着一件石戚、一件石刀。G门东M411埋着一人、一犬。报告认为:“这些人牲似为武士”。实际上,这些武装人员的身份的确是职业武士,但并不是人牲。因为正如前面所分析的,人牲是一种被献祭给神灵的肉食,其性质属于动物或半兽人。但这些武装者却是安然而平静地跪在坑中被埋葬,他们的身份显然是作为宫殿、宗庙的地下卫士而被送入地下世界的。对他们来说,能够被挑选出成为王室宗庙的地下卫士,为先王、神灵效劳,显然属于一种荣誉,甚至也是本氏族的荣誉。因此他们平静地接受了这一荣耀使命,身穿着大量珍贵的贝壳,手持具有巫术力量的石质武器进入地下世界。
从容持戈而跪进入地下世界的武士遗骸
为什么石质武器被视为具有巫术力量?在侯家庄M1001大墓埋葬保卫先王卫士的坑穴中,每一个卫兵和卫队长都有一件石戈。李济先生推断:“无可置疑的,石制的武器更受重视,因为在那个时候也被视为古物”。显然,形态古旧的武器或器物在古代观念中往往被视为具有更多巫术或象征意义。例如,近代的景颇族已经使用新式的步枪,但他们作战时仍要推选先锋,由他们在前面挥舞古老的刀、矛与盾牌,认为这是决定胜负的关键。此外,希腊古典时代的神庙往往保存和崇拜一些史前的木质偶像,认为这是古代从天上掉下来的神像,十分尊敬。在古希腊和罗马人的观念中,“凡古老的东西都是可尊重的和神圣的”。认为古老的遗物拥有超自然魔力的观念,广泛分布于易洛魁人、中古的欧洲、前现代的日本、玛雅和阿兹特克等文化中。这些例子说明古人将古旧形态的武器或事物视为具有特别巫术含义的功能。正因如此,我们可知这些作为保卫宗庙在地下世界安全的武士配备着具有巫术功能的击鬼武器,牵着警犬,进入到陌生的地下世界——黄泉,去护卫宫殿与宗庙。
体现在宗教领域之中的任务与职责,同时也能体现这些普通氏族武士在日常生活中的任务与工作。可以肯定,这些普通氏族武士的专门职业就是武装活动与此类相关工作,他们需要经常负责守卫宫殿、宗庙、大门,担任盘查与巡逻的任务,有时也担任宗教礼仪活动的仪仗护卫人员。
宫殿的安门仪式,通常需要在大门外埋入四名武士。这四名武士一人居前,左手持着盾,右手持着戈,身旁带着警犬,他的身后是三名武士手持武器列为一排,他显然是这个武士小队的队长。这种跪葬的武士,大多是四个人一组。这些从容跪地,平静入土的武士也是负责在地下世界保卫王室的人员。由此可知,现实世界中的普通氏族武士们也负责担任保护王室的工作。此外,甲骨文中有以戈武装卫队的记载,于省吾先生将之释读为商代祭祀的仪仗队,仪仗的武器为一件戈、九件斧。这些武器的数量“一”、“九”都是单数,单数在商代宗教观念中具有重要的含义。这些由武装人员构成的仪仗队自然也是由那些担任警卫或工作任务的普通武士组成。
这些能够在商王室的宫室与宗教仪式中担任任务的氏族普通武士,大多来自各个氏族,是各个氏族挑选出的武装精锐,无论是担任人间任务还是在地下追随先王皆被他们视为荣誉。他们的武装训练程度与战斗专业水平必然高于普通的氏族成员,商王室愿意让他们在地下世界护卫先王与宫庙,也说明了对这种下级武士的信任。因此,可以说他们也是商代国家最主流观念的坚定信奉与执行者,代表了最为主流的、官方的观念形态。因此,我们也有理由推测这些氏族武士在战斗中也是作战与捕猎中较为积极的人群。
(本文摘自李竞恒著《干戈之影:商代的战争观念、武装者与武器装备》,中华书局,2024年9月。澎湃新闻经授权发布,原文注释从略,现标题为编者所拟。)